对初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进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松江区关于加速推动G60科创走廊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若干政策》(沪松府规〔2019〕23号),现就申报2019年度松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2019年度初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2019年度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迁入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上述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均应在松江区。
二、奖励规范
1. 对初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进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2.对迁入我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3.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三、申报资料
1.2019年度松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渠道生成);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触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资料);
3. 迁入企业需另外提供有效期内高企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登录“松江区科技创新与工业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渠道”,维护基本信息(企业名称、银行账号承认无误),在线填写《2019年度松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2.企业下载、打印《2019年度松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