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都有研发费用,二者虽然同是研发费用,却存在一定的差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都有研发费用,二者虽然同是研发费用,却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不能正确区分开来,就很容易导致无法享受政府福利。
加计扣除
按照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税前扣除。
人员结构
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提供管理和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需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主要有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三类,研发人员既可以是本企业员工,也可以是外聘人员。
直接投入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均可归集。
租赁费只是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不包括销售的设备费。
折旧费用
包括仪器设备及建筑物的折旧费。
允许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摊销费用计入研发费用中。
只包含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房屋折旧费不在归集范围内。
设计实验等
允许将装备调试费用计入研发费用,且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多一项“田间试验费”。
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和现场试验费。
委托外部研发
允许委托境内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
允许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研发。
但二者均设置了80%的扣除限额。
其他相关费用
不得超过总费用的20%
包括通讯费。
不得超过总费用的10%
包括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但不包括通讯费。
五、加计扣除更为谨慎细致
与高新认定研发费用相比,加计扣除更为谨慎细致
(1)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属于研发活动,其支出不适用于加计扣除政策。
(2)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应冲减对应的研发费用。
(3)对于共用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企业应对其使用情况做合理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以上为小兵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同之处简要分析。